昨天我把我的论坛升级了,终于算是还了一笔债,论坛里面的银行又恢复了,大家YN币又回来了
今天本来是不写这个题目的(至少上班的时候是没有想到写这个)
今天在kds上看了一个帖子,说得是一个男的和一个女的,本来谈朋友谈的好好的,当时女的太作,又要男的事业有成买房买车(因为女的老姐嫁到加拿大了)但是平时又老是缠着男的,男的没有办法安心工作。按照作者的话说,他们相爱过,但是他们性格不合。最终她们分了,当时女的还是缠着男的,后面就不知道如何了
两个人一开始互相喜欢,却因为性格不合分开了,当时这个女的还使喜欢男的,男的成了被喜欢的对象,但是男的似乎并不快乐,因为他已经不喜欢那个女的了。
记得以前有句话是说要和喜欢的人谈恋爱和喜欢自己的结婚
因为和喜欢的人在一起会很浪漫很开心,和喜欢自己的人结婚相伴终身,可以得到一辈子的‘爱护
曾经我周围有个人,恋爱了,虽然女的卖相一般,他却觉得女的很漂亮(这个人的审美能力一直被我怀疑到现在),后来和他在一起的时间比较久,女人的娘力也了解的一情二楚,所以开始立志不谈朋友。
喜欢一个人是付出爱,被喜欢是接受’爱
俗话说 施比受更可贵
喜欢一个人可以无所顾忌,被喜欢却无法选择,喜欢一个人最多是冒着被拒绝(最多是以后不相往来),被喜欢却冒着可能是生命上的威胁(已经很多报纸上面报道过相关时间了)
其实所有的爱情戏里面都没有写过这个:一个人喜欢另一个(前提是喜欢的那个人和被喜欢的那个人是好朋友)如果写出来会很感人的
以上一些东西 有的是乱讲 有的是随想 有的有据可查 大家随便看看 看过拉到
(突然发现写多了,再写下去我要被辟的,估计以后会补充的)